1958年開始,中國開始研制電動單元組合儀表;1964年,全套27個品種的DDZ-I型儀表全部投入生產;從1965年起,中國開始規劃DDZ-II型電動單元組合儀表并于1970年組織了DDZ-II型電動單元組合儀表統一設計;與此同時,氣動單元組合儀表QDZ-I、QDZ-II也研制成功;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期開始研制DDZ-Ⅲ型電動單元組合儀表和QDZ-III氣動單元組合儀表。其中變送器也是上述單元組合儀表中一個重要的類別,初期生產的是力平衡式(如QDZ-II型變送器、部分DDZ-II型變送器),后開發矢量平衡式壓力變送器(如QDZ-III型變送器、部分DDZ-II型變送器、DDZ-III型變送器),精確度指標大部分為0.5%、1.0%,量程比為4:1~10:1 。
上世紀70年代的國產壓力變送器制作粗糙,穩定性差,精確度低,量程比小,調整不方便,產品種類少。
1978年中國開始改革開放,1979年西安儀表廠與羅斯蒙特公司簽訂1151電容式壓力變送器和差壓變送器的技術轉讓合同,這是中國儀器儀表行業引進的第一個重要產品技術轉讓合同。對于變送器行業乃至整個儀器儀表行業來說,這應該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。